外国公司在印尼建筑行业
合法经营指南

Mega Global Investment | 商业咨询公司
2025年9月22日
作为东南亚最大的建筑市场之一,印度尼西亚吸引了众多外国投资者。外国企业若要在该领域合法运营,主要有两种方式:
设立 PT PMA(外商独资有限责任公司);
设立 KP BUJKA(外国建筑公司代表处)。
要成功进入印尼蓬勃发展的建筑市场,选择适合的模式至关重要。
PT PMA 与 KP BUJKA 的区别
两者的主要差异体现在 企业结构、股权归属、合作要求以及运营灵活性。
PT PMA 是依据印尼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(Perseroan Terbatas - PT),允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运营拥有更大的掌控权。作为印尼本地法人实体,PT PMA 可以直接承接建筑项目,而无需与本地企业合作。
KP BUJKA 仅是外国建筑公司的代表处。由于并非印尼法人,KP BUJKA 必须通过与印尼建筑公司(BUJK)建立 联合经营(KSO) 的方式来参与每一个项目。
此外,股权限制也是选择模式时的重要因素:
东盟国家投资者:最多可持股 70%,其余 30% 必须由印尼本地 BUJK 持有;
非东盟国家投资者:最多可持股 67%,其余 33% 由印尼本地 BUJK 持有。
相比之下,KP BUJKA 不涉及股权问题,因为它仅作为外国母公司的代表处运作。
各选项的优缺点
KP BUJKA 特点
✅ 无需设立法人实体 —— 较快进入市场,成本更低;
✅ 可使用母公司项目经验 —— 母公司业绩可用于申请印尼的施工经营许可证(SBU);
✅ 无最低资本及本地股东要求;
❌ 必须与本地企业合作 —— 每个项目都需设立 KSO,无法独立运营;
❌ 行政手续较复杂 —— 每个项目需单独办理联合经营,流程耗时。
PT PMA 特点
✅ 可独立运营 —— 无需为每个项目建立 KSO,灵活度更高;
✅ 法律地位更稳固 —— 作为印尼法人,办理许可证、合同及法律事务更顺畅;
✅ 对经营更有控制权 — 在股权受限的前提下,外方仍可控股并全面掌握经营;
❌ 需满足最低资本要求 —— 根据《2007年第40号有限责任公司法》;
❌ 必须有本地股东 —— 不同于完全由母公司掌控的 KP BUJKA;
❌ 无法使用母公司业绩 —— 必须在印尼建立自身的项目履历以申请 SBU。
如何选择合适的模式?
若希望 快速进入市场、无需投入大量资本 且 不必引入本地股东,KP BUJKA 是更灵活的选择。
若追求 更高的独立性、长期发展,并愿意投入资本、建立本地资质,则 PT PMA 是更具战略性的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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